生态环境部分别于2020年1月31日和2月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期间进一步加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及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并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其中:
地表水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要求开展监测与评价,增加生物毒性监测要求;地下水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开展监测和评价,增加生物毒性监测要求;城镇污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要求;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及研究机构,严格执行和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
针对以上限量标准中需要监测的微生物相关指标,小编整理了与之相对应的可采用的检测方法标准,供检测机构参考,见表1。
参考方法标准:
HJ 347.1-2018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
HJ 347.2-2018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HJ 1000-2018 水质 细菌总数的测定 平皿计数法
HJ 1001-2018 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
HJ 755-2015 水质 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
GB/T 5750.12-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GB/T 15441-1995 水质 急性毒性测定 发光细菌法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文转自CICC官网